北京怀柔区雁栖镇有这么一位政府官员,叫田云秀,是镇政府土地科科长。这位科长虽然官不大,却是远近闻名的人物。对她而言,雁过拔毛,大钱小钱一律不能放过。也许是天高皇帝远,她的做派从始至终依然固我。不仅在雁栖经济开发区的拆迁和土地买卖中利用职务便利大捞特捞,她还细心地编织了一张利益链条网,从而,达到为自己和亲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七年前,作为一方政府的土地科科长,她明知农民宅基地国家明令禁止买卖,而她却看上了本村和邻村的两块宅基地,便绞尽脑汁想出了以七万五千元的价格将宅基地卖给城里人的办法,当时宅基地卖给本村村民是三、四千元,她为了打消买房人顾虑,还指使当时的大队书记在她与城里人签订的买卖、长期租赁协议上扣上了一级政府的大章。然后,她马上用这七万五千元以家里人名义买了两块更大的宅基地,而且还净赚了一些。而近年她看到土地升值,且规划中她家原来的宅基地马上要面临拆迁,她又打起了上百万拆迁款的主意。这时,她动用了自己的关系网,由当地政府官员和城管出面向城里买房人威胁施压,说当年与你签订的买卖和长期租赁协议都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我当时就要用你手里的钱买现在的两个院,现在我退你七万五千元,你马上走人,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要是我急了,一分钱不退你,你也得乖乖给我走人。她明知道市高院已就农民宅基地纠纷案件作出了会议纪要,要求恶意毁约的卖房农民承担主要过错,卖房农民应付出相应代价,赔偿买房人的机会损失,赔偿比例为房屋经评估后总价款的70%。而她却为一己私利,至国家法律于不顾,把维护人民公仆形象的责任抛之脑后,为赚取拆迁款,动用裙带关系,还扬言“我是镇政府的红人,我让你滚你就得滚,这是我的地盘,有本事你告去,看谁能把我怎么样”。
& X& j- I3 F; J小小科长,天大的能耐,难道我们的法律真的容忍吗?我想答案是:不! 必须强调的是,任何一个不靠公平、正确的税收制度而靠出卖资产换取生存权的人,一定会面临严厉的法律追究。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违法,关键不是问责土地,而是把地方政府攫取土地的手拿开,让他们通过公开的税收生存,而税收必须遵循法治原则,从根本上实现公平、公正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