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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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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倒楼盘业主可退房 业主开发商尚未达成一致
12日下午,在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协调下,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业主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未倒塌房屋业主,推出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引入退房机制三种预售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当日,双方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开发商针对未倒塌楼房业主推出的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共分三种。第一种方案是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适当让利。具体让利额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折让。第二种方案是业主坚持解除合同,开发商退本返息。开发商表示,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鉴于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公司同意退还本金,以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第三种方案是业主坚持退房,由开发商引入“第三方收购”。开发商称,如业主坚持要退房,开发商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并由该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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