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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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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 两会雷人壮举!
雷事年年有。雷人代表、委员,雷人提案、议案每年两会都会成为网民议论的热点焦点和G点。 这不,今年两会尚未召开,一位即将赴京的张姓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就准备了几十条议案,其中一条就是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说得通俗直白一点就是,这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
我相信很多老公是把工资交到老婆手上的。我认识的很多做老公的,也确实是把工资交到老婆手上的。
去年,宾语的廉政空间曾为此做过一个调查,有三项选择:A,工资交到老婆手上;B,各管各的工资;C,工资由老公保管。
在被调查的120人中,72人选择了“交到老婆手上”;20人选择了“各管各的”;28人选择了“由老公保管”。
在回答“当老婆做全职太太或者老婆因生孩子没有收入你是否会把工资交到老婆手上?”时,绝大多数老公选择了“是”。
实在有些不明白,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得很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帖最后由 link 于 2010-3-3 09: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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