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312
- 帖子
- 1305
- 精华
- 31
- 威望
- 720
- 金钱
- 8651
- 来自
- 自来也
- 在线时间
- 88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9-4-9
|
1#
发表于 2009-5-20 15:18
| 只看该作者
将女友数十张裸照上传网络前男友涉嫌侮辱罪被刑拘
将女友数十张裸照上传网络前男友涉嫌侮辱罪被刑拘
传播“海运女”裸照者或担刑事责任
漫画 连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400张以上的,将构成犯罪;如果数量达不到400张,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的,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海运女”暂离工作岗位
5月8日,在上海的宽带山论坛上,网名为“garros”的朱某陆续上传了数十张曾在上海海运学院就读的前女友殷某的生活照和不雅裸露照片,并在网络硬盘“纳米盘”上为网友提供下载。尽管目前大部分网站已对相关图片进行了删除,但昨天在谷歌搜索引擎输入“海运女”三个字,显示的查询结果依然达到22万多条。
宽带山论坛一个姓郭的工作人员说,自从照片出现后,他们看到一张删一张,但还是没能阻挡住照片流向其他网站。
殷某目前的委托律师曾琪说,殷某早已从上海海运学院毕业,这件事发生后,她受了很大打击,已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家休息。
委托律师追究网站责任
曾律师说,殷某已及时报警,并向公安机关反馈了所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目前,朱某已被上海警方以涉嫌侮辱罪刑事拘留。
殷某还委托曾琪律师及其同事在宽带山论坛上发表了公开声明。这份公开声明已被网站工作人员置顶。声明的内容为:“近期网络上传播的‘海运门不雅照片事件’系故意侮辱女性的网络恶性事件……目前公安部门已正式受理。在此次事件中,YH小姐(殷某)系直接受害人,此事已给她本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极大的精神伤害。”
这份声明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阻止对该事件的恶意炒作,以善良和同情之心,关怀和帮助YH小姐度过这段人生最困难的时光。”律师同时声明:“通过电子邮件、复制拷贝、转发等各种渠道方式传播YH小姐不雅照片的行为均可能触犯刑法,若(网友)收到相关照片请立即予以删除。YH小姐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发帖人涉嫌侮辱罪
“海运女”艳照门事件发生后,对于上传者可能涉及的罪名在法律界也引发了一定争议。有观点认为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也有的则倾向于涉嫌侮辱罪。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屈炜律师认为,朱某的行为主要构成的是侮辱罪。
与此前网络中发生的一些单纯传播淫秽图片案件不同,此次犯罪嫌疑人上传“海运女不雅照”,具有明确的以文字、图片等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因此,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更加符合侮辱罪的犯罪特征”。
侮辱罪侵犯的是个人权利,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指需要由被害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才受理的案件,这类案件一般不需公安机关介入。但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因此,特定情况下侮辱案件也可由公安机关受理和侦查。犯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照片可能担刑责
需要提及的是,传播淫秽图片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400张以上的,将构成犯罪。如果数量达不到400张,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的,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传播数量和点击量仅为上述标准的一半,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网友个人或者网站传播转发“海运女”的照片,达到“情节严重”,也可能被追究刑责。
图片是否“淫秽”需界定
在本案中,朱某所上传的图片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也需要有关部门在案件审理中进行界定。
根据我国法律,“淫秽物品”的定义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