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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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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iaju.sina.com.cn 2009年03月13日16:08 新京报
先看案例:装修3个月后得了白血病,状告家装公司,胜诉;装修合同里注明打8.3折,开工后却被告知只对家具打折,一怒之下告了,胜诉;甚至于买回的家具经检测甲醛仅超标0.01,消费者“较真”,也胜诉……最近,连遭遇装修噪音骚扰都能拨“110”来解决问题了。
种种迹象似乎显示,家居维权越来越靠谱,为民做主的部门和渠道越来越多———家
装维权形势看上去一片大好啊。
然而,现实和看上去真的一样吗?央视对每年“3.15”晚会的重视程度不亚于“春晚”,而就商家而言,临近“3·15”时那副绞尽脑汁、急于求成的样貌,使这个节日的热闹程度和重要程度愈发有赶超春节之势。于是,有人就说了:这样不正常。
“3·15”本不该像如今这般显得那么重要。这反而说明,作为“3·15”主题的消费者权益平时受到怎样的冷落。
那么,套用到家居官司的“喜报频传”上,是否可依此解读为:正因为“胜诉”在家居消费领域里其实还是太罕见,所以,才具有被渲染和宣传的必要?
如果再联想到本次专题对于指导消费者找谁维权、如何维权、遭遇哪些问题时应该维权……等的热心与仔细,是不是也能理解为对家居行业维权渠道混乱或者说缺失的一种无奈?
我们不希望“亡羊补牢”成为“3·15”的一个习惯性动作。我们所希望的是更多的家居企业自觉做到诚信和规范,不再因暂时的商业利益而被列为“黑典型”,同时,希望家居相关监管部门授以消费者更多的“武器”,开通更多的日常维权渠道———直到最后“3·15”不再具有存在的意义。
转载: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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