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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网友] 业主集体投诉 “国信世家”让业主无法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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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网友] 业主集体投诉 “国信世家”让业主无法安家

“国信!国信!言而无信!”昨晚8点左右,国信世家售楼处门口传出阵阵业主维权的口号声。记者在维权现场看到,300多户业主齐聚位于春华路的售楼处门口,并有秩序地大喊维权口号。记者了解到,这300多户都是国信世家一期的业主,因为在交房时发现诸多问题,导致业主们不能入住,而自发组织的集体维权。
  星级社区竟是半成品
  据江苏国信地产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2009年5月底为合同签订的交房日,但5月28日,业主前来收房时发现,小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以及建设设施问题,如:小区内路灯接电线外露、灭火器数量不足、消防栓无水、室内报警器按钮脱落、电梯桥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太大、地下汽车车库出口存在安全隐患、F2户型入户门本应是防盗门竟变成普通防火门、小区绿化大面积枯萎或者擅自更改、景观水池污水沉淀、电梯走廊管道纵横等50多项问题。
  【现场直击】:如此国信世家,你敢收吗?
  本报记者在业主的陪同下进入小区发现,小区的景观区有很多路灯的接电线外露,稀稀拉拉的“窝”在一起,同行的一位业主说“这些电线露在外面,万一有住户不小心踩到,后果不堪设想”;一片区域只零星的放置了几只灭火器,区内的消防栓打开也没有水流出;电梯的桥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太大,现场实验证明一个5岁幼童的脚可以轻而易举的塞进去。此外,记者还发现,开发商原本承诺给业主的景观水池,里面还盛满污水臭味环绕,蚊虫滋生;车库门口还堆积许多建筑垃圾,车辆根本不能驶入。
  “这样的小区你敢住吗?这是拿我们业主的生命开玩笑呀”业主李女士愤怒的说。李女士表示:“当初选房时,开发商一再强调他们的楼盘打造的是星级社区,品质肯定是高于其他楼盘的。他们小高层的物业费是1.08,应是五星级档次,洋房是1.32应是六星级档次,但从现在这种情况看,不要说星级社区了,整个就是一个半成品。”
  近300户业主为维权持续6夜不眠
  据悉,昨天晚上6点不到,就有维权业主陆续到达售楼处,到晚上10多,业主维权签到薄上就已经有近300户的签名了。众多业主们一致要求开发商负责人出面协调,但是接待他们的只有一位开发商代理律师李先生,他表示:从6点钟开始,他已经打电话该给该楼盘的负责人张开强,并且多次表示张开强已经在赶往现场的路上,但300多位业主等了3个多小时还是没有看到负责人的身影
。   【现场直击】国信的“新房”?!
  业主告诉记者:像这样的“太极拳”他们已经领教过多次了。从5月28日开始,一期的业主们就对小区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但一直未得到开发商明确的回复。“我们这么多天一直在为这件事奔波,从28号开始,我们每天早上8点就到售楼处门口等他们的回复,一直等到夜里1点多回家,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根本不理会我们”业主代表葛先生告诉记者,原来,这已经是国信业主第六次“来访”,开发商连日来的“拉锯战”让业主们非常失望。
  据了解,而对业主提出的整改问题,李律师对业主的答复是:国信世家小区总体上已通过国家权威机构的检验,符合国家各项规定。但业主告诉记者:在28日下午出示了一张名为“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然而该表既没有备案日期,也没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对此,业主们对这张验收单的真假表示怀疑。
  投诉问题竟成小区“提升品质”内容
  迫于业主们的压力,当晚10点,开发商负责人张开强才出面与业主代表进行协商。他表示,可以先过一下业主提出的问题点,做一个头口承诺,但有些技术方面的问题需要一些时间,他将于6月3日晚19点以书面形式答复业主。
  而李律师则代表开发公司提出两条意见:第一,在业主“提升”小区品质过程中业主不同意收房,公司的态度是,双方采取合同豁免政策,即互不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如公司方面提出的解决意见业主不同意,可采取自己的方式解决,如走司法途径。   对于业主们提出的50多条问题点,李律师说“对于洋房的外立面、绿化、加高层隔板以及风口遮挡等问题,都将作为小区提升品质的内容,安排下周开始调查和提升。”另一方面,他表示,关于业主们提到的“细节问题”或者“个别问题”可以放到验房后,根据验房通知单再采取工作

  专家:开发商以备案表误导业主
  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袁涛表示:开发商实际上是用备案表误导业主。项目经过备案,并不必然表明质量合格。备案的意义在于开发商履行了验收的各项手续。而房屋是否质量合格,并不是由备案部门具体审核,合法质量合格证的。袁涛还表示,如果现在存在的各类问题,不影响房屋装修和入住,业主也只能在办理交接的前提下,履行维修通知义务,要求开发商整改(通常,开发商无需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但需要履行维修责任)。对开发商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业主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视情况另行提起违约诉讼。
  专业律师提醒:
  1、如果开发商实际通过验收备案,而仅仅是张贴的手续不齐全,则很难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这涉及到此类举证存在一定难度。
  2、如果开发商没有通过验收备案,则业主必须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开发商要求履行配合验收义务,并且,应书面通知开发商不具备交付条件,应该待交付条件具备时,另行书面通知。
  3、以往存在开发商为逃避违约赔偿责任,串通备案部门,倒签备案时间(将备案时间提前)的做法,甚至据此向业主反攻倒算,追究业主逾期收房违约责任。对此,业主必须向备案部门当面询问(带录音),了解交付时间是否经过备案,还是已经备案但尚未向开发商提供备案表回执。

转自: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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