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江苏产的“樱花”牌电热水器,一个来自昆山,一个来自苏州;一个是“五瓣樱花”,一个是“六瓣樱花”。两者是否相同?如有不同,哪一个又是真正的“樱花”品牌呢?一起消费投诉,揭露了电热水器真假难辩的“傍名牌”现象。
6月7日,台州市路桥区消保委接到一名玉环县消费者庄女士的来电投诉。5月30日,庄女士在路桥电子数码城购买了一台“樱花”牌电热水器,在购买电热水器前,她了解到现在市面上有两种品牌相近的“樱花”牌厨卫,一种是昆山产“樱花”,另一种是苏州产“樱花”,两种樱花质量相差很大。当她问店老板此种“樱花”是否正宗的“樱花”牌热水器时,店老板拍胸承诺保证卖的就是正宗“樱花”,于是庄女士当场向老板下了订单。6月3日,新热水器如期到货,庄女士对购买的热水器进行了检查,当她在互联网上对自家热水器商标外观进行搜索,发现自己买的竟然是苏州产的“樱花”,而非来自昆山的厨卫行业知名品牌樱花。庄女士要求退货,店主却称庄女士购买时并没有问及产地问题,拒绝退货。“苏州产的“樱花”是“六瓣樱花”,昆山产的是“五瓣樱花”,“五瓣樱花”才是真樱花,“六瓣樱花”分明是假的,店主硬说是真的”。庄女士对店家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愤,遂投诉到路桥区消保委。
路桥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展开了相关调查,确认庄女士买到的是一台由苏州樱花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该热水器在商标上,也是采用樱花图形,但花瓣数为六片,跟正宗樱花卫厨的商标很相似,消费者很容易误认。早在2008年12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曾对两樱花对簿公堂一案作出过一审判决,判决要求苏州樱花立即停止使用“樱花”字号,但不知是何种原因还在生产销售。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商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等内容,表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最后商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安装同价格其他品牌电热水器,庄女士表示也满意。
为此,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天到了,市场上各种卫浴产品销量大增,消费者在购买卫浴产品的时候,需多长个心眼,购买商品应仔细鉴别产品商标、产地及认证等标识,谨防买到假冒产品,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要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