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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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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内幕:这么算职工工资掩盖了收入真相!
3月25日,北京市统计局宣布,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折合每月3726元,比起2007年的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9867元,增长12%。不少市民纷纷怀疑这一数字“虚高”,“难道我的收入还不到平均水平?”(3月26日《新京报》)
我特意查了一下北京市职工2006、2007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为36097元和39867元,2007年比2006年上涨10.4%。虽然2008年遭遇全球性金融危机,但危机的后果主要在2009年以后显现,因此,2008年比上一年增长12%,也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工作人员的解释,这一数字是在调查了13.8万个法人单位后计算得出的,因此准确性不容置疑。“不同单位的工资水平差异较大,个别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高达上百万元,有的单位年底基本工资都不能兑现,而公布的是一个平均数。”这个解释说得通。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解释,就有雷人之感了。该解释说,按照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这也是有些人感觉自身工资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原因之一。”如果“代扣代缴”还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则如此计算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真是雷人啊!
那么,老百姓实际拿到手的,也就是真正的“可支配工资收入”与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会差多少呢?以北京为例,北京地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5%,个人缴费比例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单位承担;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分为0.6%、1.2%、2%三档基准费率,只由单位承担。以上合计,社保总负担至少已占个人工资总额的42%左右,外加单位和个人各缴(扣)12%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工资”里面将有可能高达66%躺在政府的裤兜里,不可能真正成为职工的可支配收入。以上部分,职工自己惟一有条件支配的就是住房公积金,但如果你一辈子不买房,可能就只能等退休才能拿到了。所以每年都会有多少多少公积金结余的说法,据说最近有部门要代民做主,拿去盖房呢!
以上最少你只能得到34%的“职工工资”,还是税前收入。至于税后呢?每个人情况不一样,不好说,但平均的概念是有的。2008年元旦那天,北京市财政局宣布,2007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492.6亿元。同年1月4日《北京青年报》则报道,2007年,北京国税收入达3094.1亿元。北京包含流动人口在内的总人口是1700万。这样一算,平均每个北京人口(含外来人口)对北京的正税(明税)贡献额就是26980元。而2007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39867元(包含单位代扣代缴的保险等各项费用,以及个税)。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则平均每个北京居民(含外来人口)的收入是20656元,政府光税收一项的可支配收入平均到每个居民头上就达到26980元,还不包括巨额土地出让金、社会资金、罚没款、垄断国企利润等等。叫人说什么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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