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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2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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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
我第一次认识莉莉格兰杰时,她和我的朋友詹姆斯是一对情侣,半年后,再看见她,她又和一个我不认识的中年男子打得火热。
说起来,她算是有魅力的女人,至少我的周边,没人比她更懂得抓住男人。我不否认,曾被她吸引,但是,我什么也没做。不止碍于她当时是我朋友的女友。我了解她这样的女人,詹姆斯也了解,他们只是逢场作戏。我们每次几乎都在酒吧相遇,而我当时有一个异常亲密的女友,波本威士忌。
差不多过了一年,我们在另一家酒吧相遇,她当时已经醉了,吐过两回。我喝了半小时,发现她身边的朋友都已经离开。
我总是很晚才去酒吧,等我再喝完一杯波本,酒保安德森提醒我该打烊了。我刚要离开,他叫住了我,他说她怎么都不肯离开,希望我把她一起带走。我说,恐怕不行。他说,她告诉我,你们认识,你们认识么?
不记得回家是几点的事情,我想,一定比平常要晚。我的狗贝尔平常会帮我留门,但是,那次没有,它大概以为我会在外面过夜。我进浴室洗了澡,期间吐过一回,两次头都有剧烈的疼痛。出来后,下意识地想躺在床上,发现她已经占据了大部分位置。男人在抢占先机上一直不如女人。这时候,我庆幸自己租的房子还附带长沙发,打开以后,我顺势躺下,嘴里叼着一根产自巴西的雪茄。
不记得何时醒来,我想,应该已经傍晚。不止因为夕阳的余晖射进我迷离的双眼,贝尔的叫声及赫德森太太的投诉也间接说明,我还没有喂狗食。匆匆喂过贝儿,它连正眼都不肯瞧我,我能理解,早餐是那么重要,我却忘得一干二净。
我嚼过两三片面包,就着苏格兰波本,很快又接近不省人事。好在这回喝得不多,到夜里两点多,我醒过来,走进浴室,洗了个痛快澡,钻进被子,却摸到一件女性内衣。我这才记起,曾带一个女人回了家。我对她没什么看法,可是,我想她一定是以为昨晚找了只鸭。我躺在床上看新闻,手里握着波本,可是,为了看美丽的女主播,不小心弄泼了,无意中看到床头柜上的一张字条,我记得,她写字条的笔是我死去的前女友温蒂送我的,那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们相恋第一百天,我是个酒鬼,能记住的东西不多,她也是那天被人杀死,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不说这些扫兴的,我翻开字条,里面夹着一张华盛顿,我把钱收在内裤,然后看上面的字,她说,这是你的小费,如果你的服务对不起我出的价格,找我,顺便找零。最后是署名,莉莉格兰杰。我下颚抽动了一下,继续看女主播。我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的服务不值一张华盛顿,如果我有服务过。
她甚至不记得我是谁。我不觉得这是问题,詹姆斯似乎向她介绍过我,一个浪迹唐人街的华人私家侦探,或者酗酒者。我和她似乎完全不曾交谈过,不过,没人在乎。也许她认为和我睡过,还会再找我。我被自己这种想法吓了一跳。我可不想再见到她。虽然她很迷人,和她睡也不是坏事。但是,我有规矩,绝不背叛女朋友。当然,它不会反对我出轨,相反,它一直在鼓励。我做不到,而且,完全和道德修养无关,只是不愿意。
三天以后,我又靠在床上,一边享用波本,一边看新闻。午夜十二点十三分,我可以肯定她永远不会再找我。一张她躺在河边的照片告诉所有认识她的人,你再也不会见她喝醉酒了。我偶尔也会思考,如果我也和她一样喝醉,最后淹死,那么,认识的人会如何评价我。这种想法没有困扰我太久,这都要感谢我的女朋友。
第二天,我不是主动从醉意中醒来,贝尓又在叫了,可是,我实在是困,没有搭理,再坚持一会儿,贝儿,一会就给你找吃的。可是,门铃却一再响起,并非觉得贝尓没有聪明到按门铃,只是对这种声音,我非常反感,身为一个酗酒者,头痛和呕吐可以忍,其它的都不能。我继续躺着,想当什么事都没发生。然而,门铃还是继续响着,显然对方肯定我在家。
没有经历任何过渡,我也完全没有印象,甚至不确定醒来的时候是什么日子。我在一张普通的床上醒来,四围被铁栏围着。最后,我被带到一间像审讯室的地方。他们给了我一杯热咖啡,我看着就想吐,可是,他们不给我来杯波本,我知道这是哪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这里。我没有努力回忆,酒鬼能记得什么,什么都不会有。
我向一位看上去比较温和的警官要了一根雪茄,思维才逐渐清晰。他说过自己的名字,叫约翰逊什么的,旁边的是一位黑人警官,他的助手,叫奎因。我明显是犯人,除了手上的手铐,还有他们警觉的双眼。我能做什么犯罪的事?也许,喝醉后殴打了什么人或酒醉超速。可是,我不打算坦白。
“荣羊公?”
“倒过来。我是华人。”
“你做什么工作?”
“私人侦探。”
“有执照么?”
“如果你们是为这个抓我,对不起,我没有。要罚我么?”
那位叫奎因的警官等不及要开口。
“你认识这个女孩么?”
他给我看莉莉格兰杰的照片,她没有喝醉的样子还真不赖。
“她是我朋友詹姆斯的前女友,我知道,她死了。因为酗酒。如果你是要提醒我,那也会是我死亡的方式,大可不必,我不会选择河边,淹死不是我的想要的。你知道淹死后,脸会浮肿,给尸体拍照会显得很胖么,我不希望给人胖子的印象后下地狱。我知道自己会下地狱,从我喝酒的第一天,我就知道。”
“她最后见到的人是你。”
她最后见到的人是我,他这是什么意思。看着像询问一个谋杀嫌疑犯。
“我不清楚她什么时候死的。”
“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
“麦克,不对,查理,也不对。安德森。我不记得名字。”
“魔石。为什么是你送她回家?”
“她朋友都走了,安德森非要我带走,要打烊了,我总是快打烊的一小时才去。”
他们似乎对接下来的问题更感兴趣。
“你把她带到哪里去了?”
“波士顿的旅馆那么贵,我能把她带到哪里。”
“她住了一晚?”
“应该吧,我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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