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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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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网络传言,西湖区法院向新闻媒体、网民澄清以下事实:西湖区法院于7月3日在杭州看守所向被告人胡斌送达起诉书副本时,核对了胡斌的身份。7月15日上午西湖区法院在杭州市看守所办理了提押手续后,将胡斌押解至该院接受公开审判,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审判长首先核对了被告人胡斌的身份情况,查明系胡斌本人无误。之后,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辩护人、审判长围绕案件事实,先后对被告人胡斌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胡斌对其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做了较为详细的供诉。对公诉人出示、宣读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行使了辩护权和最后陈诉权。在法庭调查阶段和最后陈诉时,被告人胡斌均流泪表示悔意,对被害人亲属表示歉意,并表示对不起在场父母。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各界群众(包括被害人谭卓亲属和被告人胡斌亲属)对被告人胡斌的真实身份均没有提出异议。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法院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法律监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综上,本案被告人胡斌的身份,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核实确认。该司法程序是在公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的,现场旁听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谭卓父亲谭跃等对胡斌身份的真实性均未提出异议。法院确定,出庭受审的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致谭卓死亡的胡斌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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