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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理涉外离婚诉讼需的小建议

已有 794 次阅读  2014-02-24 14:43   标签离婚诉讼 

  婚姻关系到人生后半段的幸福程度,如果处理不好会给自己的人生造成很大的影响,涉外离婚诉讼有很多注意事项,起来更是不容易,上海专业离婚律师给你专业的涉外离婚诉讼处理建议。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可委托国内律师代为离婚诉讼,无须回国处理。其中《民事诉讼》中就有明确的规定,委托书等重要资料一定要是政府部门证明之后,在经过驻华的国使领馆认证或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随后的手续才是最具效力的。

  其次,国内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在国外,当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会公告送达。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国外的当事人答辩期为三十天,上诉期三十日,和一般离婚案件相比期限较长。

  除了婚姻法规定的之外,在审理涉外婚姻案件时,还要综合考虑分居在两国的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由于长期遥远分居导致缺少交流沟通和共同生活,导致离婚当事人之间感情逐渐淡薄,离婚已无法挽回,可以向法院申请尽早判理离婚。

  对于关于子女的抚养,要对子女现有的生活环境综合考虑,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向出发,一般会判决和子女实际生活的一方抚养,当然,也会对双方的过错程度做考虑,对于女已满10周岁的子女,在判决时会征求他们自己的意见。

  希望上面的建议能使您免去一些处理涉外离婚诉讼的烦恼,如果您有诉讼方面的需要,我们将为您提供离婚律师在线咨询(http://www.591lawyer.com/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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