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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公司的交货方式有哪些?

已有 245 次阅读  2017-04-18 13:26   标签货运公司 

  交货管理,是指采购部门在发出采购订单或签订采购合约之后,关于如何确保采购用材料的交货期限,所采取的一切措施。确保交货期限的,是在北京物流生产活动中对必需的原材料,在必要之时能确实的获得,以免停工待料。

  在此,所谓“必要之时”,是指在最低成本的要求下,预先计划的原材料的取得时期,超过此一时期固然不好,而超前取得也存在问题。所以,确保交货期限十分的重要。因此,对于可能延迟的物品,应予注意,并加以预防,而在交货期限之前,有计划地加以控制。

  交货的常见方式有以下几种:

  1.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 named place)

  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则负责自行将货物装运,并承担其间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货物出人境手续和费用。这个术语是卖方承担义务最少的贸易术语,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出境手续时,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

  2.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AF (named place)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将货物运至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边境),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义务。主要适用于毗邻国家之间的陆路运输交易。

  3.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边,若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卖方应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卖方在船边完成交货义务。装船、出口结关的手续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

  4.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交由买方处置,卖方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费,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由于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5.备完税后交货(指定自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点,交由买方处置。卖方还应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括货物进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以及支付进口关税和其他捐税。

  6.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卸至码头,卖方还应负责取得进口结关的有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然后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通常情况下,DEQ后面应加注“Duty Paid" ,即由卖方支付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捐。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卖方不负担增值税(VAT),则应加注“VAT Unpaid"。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买方负责办理进口结关手续并支付关税,则应加注“Duty UnPaid"。

  7.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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