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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已有 249 次阅读  2018-11-27 15:05
    说到银行承兑汇票,其实它是一种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相结合的结算工具,因其最终付款人是银行,从而加强了票掘的信用度,备受市场的青睐,为了发展票据市场,促进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人民银行通过增加再贴现额度来支持承兑、贴现业务的发展,扩大了社会信用总量,椎动经济的发展。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承兑手续费率偏低,不利于承兑、贴现业务的发展,从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情况来看,大多采用 100%保证金的办法,最少也需交纳 50% 的保证金。银行承兑业务本身也包括商业信用,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暂时短缺。但由于目前社会信用普遍较低,银行为防范风险,出现了少办或不办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承兑贴现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央行再贴现这一货币政策的效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查询办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和统查询是控制贴现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目前各商业银行间的查询查复方法不一,形式各种各样,甚至同一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用传真的办法,有的要求核对汇票底卡,目前主要采用电报查询查复,但电报查复只能证明承兑行承兑过这张汇票,却无法证明贴现行所持汇票的真假,迫使贴现行进行实地查询,加大了经营成本。在现行银行承兑的手续费率为万分之 “克隆”汇票日益增多且“克隆”手段日益成熟。这是 1996年规定的。当时银行不计付承兑保证金利息,因此手续费率垦然偏低,银行收入少,但保证金存款不计付利息,银行做承兑还是有利的,可是在1999年开始执行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收取的各种保证金也按企业存款计息,由于承兑手续费没有同步调整,造成银行承兑业务收益减少,从而影响了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积极性,目前,从商业银行来看,大多热衷于办理风险小、收益大的贴现业务,但没有最初的承兑,就没有贴现和再贴现。

    (三)银行承兑业务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今天电报查询这一办法日显落后,这就要求人民银行制定统一的查询查复办法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四)办理承兑贴现落实制度不够,办理承兑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有时为了得到资金,往往采用欺诈的手段,三方或多方相互担保,这就要求银行在审查时要严格制度,认真审查.避免风险的发生。

    (五)承兑垫款与贷款逾期的罚息率不一致,承兑垫款与贷款遍期的性质是一样的。企业与银行签订承兑合同或贷款合同时,都承诺到期将合同款项划到银行指定账户。企业如果没有按时存足款项,造成承兑垫款或贷款逾期即构成违约,按合同应给予处罚 但实际执行中这两种款项性质相同,处罚标准差异较大。

    (六)再贴现利率的降低,使再贴现业务严重萎缩现行的再贴现利率为月2.475%,而贴现利率一般在 2.475%- 4%之间,大多商业银行都不愿到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资金紧张时,一般采用转贴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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