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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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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铺设地板有响声 如何依法解决?
问:最近,我家的柚木地板铺设后发现不少地方有响声。装潢公司说地板质量有问题,地板经销商则坚持地板质量无问题,说是施工工艺有问题,均不愿承担责任。该木地板是我自行购买的。来信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市民王先生
答:根据《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木地板表面应刨平磨光,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2.0毫米。因此你家的地板铺设不符合验收标准。另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凡业主自行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业主承担,工期顺延;凡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装潢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工期不得顺延。本案地板材料是你自己购买的,因此判断地板有响声的原因是确定责任由谁承担的关键。
在此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房屋装潢合同时,装饰材料的约定可选择“材料由乙方(装潢公司)采购,经甲方(业主)验收或者认定后方可施工”条款。如此一来,不仅可保留在材料规格、品质方面的选择权,又可以将质量责任交给施工企业把关。另外,可签订补充条款:装饰所用建材均由乙方提供,甲方指定或者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该验收不视为甲方对于建材的最终认可,施工后发现建材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需提醒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守约方有将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责任。因此,在发现了地板有响声的第一时间,应提起争议解决程序,不要将家具全部搬进去以后才提出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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