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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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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 没装修完就撂挑子 法院判决:返还装修款 双倍还定金
本报烟台4月19日讯双方签订家庭住房装修装饰合同,但承揽方只装修楼房一部分,便撂挑子。日前,莱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判决承揽人返还住房户部分装修款,未装修部分双倍返还定金。 2008年6月5日,杨某与某装饰公司(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签订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一份,总价款40000 元。合同签订后,杨某于2008年6月6日付给被告定金5000元,施工过程中杨某又分三次付给装饰公司2万多元装修款。因双方对工程量及最后的付款时间等问题发生争议,装饰公司便停止施工。2008年9月23日,杨某将该装饰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承揽合同,返还定金10000元和预付款9836.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交付定金5000元给被告,被告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承揽合同已履行了一部分义务,原告也实现了部分合同目的,也即被告没有构成根本违约,所以原告要求全部双倍返还定金无法律依据。虽被告未构成根本违约,但也有一部分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故被告未实际履行价值部分的定金,应当按全部价值的比例双倍返还定金,即被告应当双倍返还定金6209.04元。并返还给原告部分承揽费。
转自:大众网-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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